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澄清,警方日前接到30岁外籍女郎遭诱骗至本地男友住所后遭殴打性侵的案件,已经移交给总检察署,而非网络流传指警方没有采取行动的谣言。
他说,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5与第375性侵与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查案。
他补充,基于受害者当初拒绝接受身体检查,因此调查工作需要时间,但警方还是劝告她说出真相。
他警告,警方不会姑息任何罪犯。
这名在我国从事卖假发工作的30岁尼日利亚籍女受害者,本月4日上午10时,在初识男友位于蕉赖的住所时,遭到男友与男友友人殴打与性侵,但在住院期间一度拒绝透露遭性侵一事。
在警方劝告下,她才透露此事,而警方也重新拘捕一名早前获得释放的44岁华裔男子。
不过,受害者也因无法出示合法入境证件,而被拘留14天至周二(23日)后,被关押在加影监狱,待性侵案完结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