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 劳工法庭有权审外劳诉讼
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,劳工法庭有权审理非法外籍劳工诉讼。 马来西亚妇女人权组织(Tenaganita)执行董事葛洛琳披露,上诉庭的裁决确保了非法外劳等遭边缘化的群体,能够通过劳工法庭讨回公道。 “我们希望通过上诉庭的裁决,让劳工局能够发出明确指示,勿试图通过《1959/1963年移民法令》凌驾于基本人权之上。” 她周五发文告表示,上诉庭法官拉文德兰在裁决中阐明,《1955年雇佣法令》和《1968年雇佣(限制)法令》并没有任何条文,禁止劳工向劳工法庭入禀起诉。 “劳工法庭不应该剥夺非法外劳提起诉讼的机会,禁止他们通过司法途径,表达心中的不满。” 2018年8月,一名无证件非法外劳诺娜入禀巴生港口劳工法庭,向前雇主李安琪(译音)索赔超过3万令吉未支付工资;但其申请在2018年遭到劳工法庭驳回。 随后,诺娜入禀高庭挑战劳工法庭的裁决;高庭在2019年裁定劳工法庭需审理诺娜的案件,但前雇主决定到上诉庭入禀上诉。